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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相关文献 群众满意率成环保考核内容

2017-03-31 16:23:16
【导读】:中国环保网讯:近日,近期我国环保问题关注度日趋上升。昨天,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中国环保网讯:近日,近期我国环保问题关注度日趋上升。昨天,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其中大众满意率同样成为环保考核内容之1,环保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实行赏罚和任用的重要根据。

考核体现大众参与

作为22个市级考核检查的保存项目之1,环保责任考核融会了“大气污染防治”、“南粤水更清”、“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多项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覆盖各项重点环保工作,具有综合性和全面性。这1做法能避免重复考核,有益于节俭行政资源,减少基层人员工作负荷,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从考核方法设计看,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导,坚持用数字讲话,多采取水务、城管等部门核实的数据作为考核根据,可以有效避免主观因素影响,提高其科学性和公平性。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1项触及广大民生的工作,东莞环保责任考核体现了对大众参与的重视。如,针对最近几年来大众关注度极高的石马河、茅洲河等重点河流的污染治理问题,东莞先行先试设置“河长制”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已实行“河长制”的相干镇街(园区)的水质目标和任务要求的完成情况,借此推动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

同时,将“黄标车淘汰”、“内河涌整治”、“简易垃圾填埋场整治”等大众反应较大或与大众息息相干的环境问题纳入考核,有益于更有针对性地增进各地环保工作,以解决大众需求。

在考核指标上,东莞还专门设置“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指标,拜托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展开环境满意率调查工作。此项调查进程保密,调查结果将及时反馈各镇街(园区),此举可以确保真实全面地转达大众声音,切实有效地提高大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4类情况之1考核不合格

上述考核对象是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环保工作的责任人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责任人。

考核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管理3大项共15小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结果作为评价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实行赏罚和任用的重要根据之1。

出现4类情况之1将列为考核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镇街园区,由市政府通报批评,相干镇街管委会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要向市政府书面说明情况,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市长袁宝成强调,要增强环保责任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考核内容上,要多看客观指标、减少主观评判。考核指标上,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处理好普遍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强调共性指标的同时也要斟酌个性指标。考核结果上,要反应进步率、强调变化性。结果应用上,要增强考核结果导向作用。他说,不能为了考核而考核,要通过考核的公正公平实行,保障生态建设的实行和环境的日趋改良。

■要点

考核对象:

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环保工作的责任人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责任人。

考核指标:

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管理3大项共15小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

4类情况:

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不合格;

2.辖区内产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未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损失和卑劣影响;

3.因环境问题造成卑劣影响或对大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

4.在年度考核进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的。(记者/段思午 黄少宏 通讯员/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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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全市推行治污“河长制”

昨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行方案》和《东莞市石马河“河长制”实行细则》,以推动东莞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水环境治理调和联动机制。明年东莞将在全市河流推行“河长制”。

镇街、园区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内河流管理的第1责任人,即“河长”。“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延续改良、断面水质达标负第1领导责任。东莞将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行政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构成市考核“河长”,镇街、管委会考核“涌长”的全覆盖考核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河长制”实行范围包括全市主要江河干流、支流、河涌。2014年先在石马河流域、东莞水乡地区河网、茅洲河等主要河流实行,2015年推行到东莞运河、寒溪河等市重点河流和其他河流,2020年构成与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

根据治污目标,东莞要减少入河污染物总量,实现河流跨镇交接断面水质逐年改良。到2015年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石马河水质基本到达IV类,东引运河、寒溪河等已划定环境功能区的水体水质到达V类。

在跨流域治理方面,东莞将以石马河流域各镇(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常平、谢岗、桥头)政府1把手为辖区内水生态环境第1责任人,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各镇跨镇交接断面水质改良目标、河流污染通量减排量及具体整治工作任务,以对“河长”的考核评估为抓手,推行环保展会,增强技术交换。增进石马河各个跨镇交接断面的水质逐年得到有效改良。到2015年底,要实现石马河水质基本到达IV类;2020年底,石马河水质基本到达III类水质。

石马河截污主干管网6月全面接通

昨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2014年度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今年要实现观澜河深莞交接企坪断面、潼湖水惠莞跨市断面、石马河河口断面氨氮低于3mg/L,其他指标达V类,实现石马河水环境质量逐年好转。

《方案》提出了3项工作目标。1是总量减排成效有所提升。流域内已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到达90%以上,进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达160mg/L、18mg/L以上,力争出水浓度到达1级A标准。

2是环境整治水平有所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搜集率、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实现外运处置或达标排放。

3是污染控制目标有所提升。流域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到达95%以上,国控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到达100%,各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到达100%。

整治工作明确了26项重点整治任务,触及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截污管网建设、垃圾填埋场等。主要工作包括全面建成常平环保专业基地并投入运行,年底前将不符合原地保存条件的5家电镀企业迁入定点园区或关闭;制定流域重污染企业淘汰名单和年度淘汰任务,3月底前报省环境保护厅,年内完成淘汰任务。

6月底前全面接通辖区内截污主干管网;纳入强迫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和符合要求,原地保存的企业必须于2014年底前实行强迫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0家企业的重金属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等内容。

《方案》提出,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部门和镇政府,市环保局将联合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下达监察通知书,并追究相干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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