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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沉淀的保险历史烟云

2017-01-12 17:45:29
□陈国庆

  报纸是历史的见证者和叙述人。《人民日报》为中国第1大党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上最具权威性、最有影响力的10大报纸之1。《人民日报》在烽火中诞生,新中国的保险事业一样在烽火中诞生,相互有了交集。  《人民日报》:沉淀的保险历史烟云  人民解放战争以排山倒海之势,势如破竹之力,解放了各大城市,人民政府及时接收了官僚资本保险机构,对原有基础好的公司,经改组后令其复业,为人民服务;对民有保险公司采取公私统筹、劳资两利的保护政策,积极扶持,促其恢复营业,经过整理改造,开始纳入为生产、为大众服务的轨道,为恢复国民经济发挥作用。

  从《人民日报》1949年至1953年保险新闻、社论、公告等文字见报的频率,可以看出中央和人民日报社对保险业的重视和关注程度,1窥保险业1个时期发展的脉络。

  解放的步伐 被接收的保险

  1949年5月12日《人民日报》刊登新闻:“东北保险公司正式开业订定实物保险办法”。主要内容:“东北银行开办的东北保险公司,已于10日正式开业。该公司决定首先举行火灾保险事业,承保1切公私财产。保险手续极其简单,保险费亦很低廉......”

  时期背景:1948年11月,东北全境解放,为适应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生产和保障安全的需要,东北银行总行决定筹建国营保险机构。1949年5月10日,东北保险公司总公司在沈阳成立。在保险分支机构还没有建立,展业干部不足的情况下,决定以经营火险为主。

  1949年5月13日《人民日报》刊登:“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明起在平开业”。内容为:“北平中国产物保险股分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北平分行领导下准备就绪,定于104日在西交民巷37号中国银行行址内正式开始营业。该公司业务区域有北平、张家口、石家庄等地。目前暂办理火险、运输险等项业务。”

  1949年5月20日《人民日报》第2版刊登:“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举行座谈,说明保险业务方针”。内容为:“北平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昨日下午6时半在该公司约请华北电业公司等公营企业等104个单位举行座谈会,会中该负责人叶冷报告称: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是应目前发展工商业之需要由人民银行总行决定而组成。”

  1949年5月21日《人民日报》刊登:“平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业务日见展开”。内容:“平市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业务日见展开,自104日开业至昨(210日)止,直接承保及同业分保共有5103笔,总计保额为6千5109万余元。”

  1949年6月19日《人民日报》刊登:“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托储汇局代办业务”。内容:“中国产物股分保险公司为扩大业务,特拜托本市邮政储金汇业局、人民银行南城办事处、交通银行代理该公司办理保险业务,其中交通银行并已承保火险两笔。”

  1949年6月29日《人民日报》刊登:“平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业务已获成绩”。内容:“(本报讯)北平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为适应各届需要,特增大承保能力,决自7月1日起,火险承保额调剂为人民币两千万元,较原定7百510万元提高几达两倍......。(又讯)该公司自5月14日正式开业后,至6月底,1个半月中业务已取得初步成绩。据公司统计:5、6月份火险直接承保额共4千8百1103万元......”

  1949年7月11日《人民日报》刊登:“平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承保额显著增加。”内容:“平中国产物保险公司7月份由于与平市人民、交通等银行抵押放款业务相结合,承保额增加。”

  1949年9月2日《人民日报》刊登:“平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续见展开,实行防火检查保户反应良好。”主要内容:“(本报讯)平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业务续建展开,投保户与承保额显著增加.......。(又讯)该公司为重视积极防火,在8月份中对各保户消防设施实行检查,以1周的时间,共检查48户,检查结果消防装备完善、组织周密者计有中原公司等4家,装备不完善组织欠周密者有5洲药房等2104家……”

  时期背景: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是由中国银行拨资于1931年11月1日在上海成立,1944年10月国民党政府财政部规定改组为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在北平、重庆、天津等地设有分支机构。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上海面临的政治经济情势10分严峻,经济恢复和改造任务甚为艰巨。为适应保障工商企业财产,增进城乡物质交换,迅速恢复国民经济活动的需要,恢复保险业正常营业是解放初经济工作的重要1环。军管会金融处在接收官僚资本保险机构和采取扶持私营保险公司复业措施的同时,鉴于恢复国营保险业务和处理国内外分保问题急待解决,决定批准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复业该公司创办较早,历史悠久,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人材荟萃,经营稳健,在国内主要城市设有分支公司,海外也有机构多处,有较好的基础。

  北平于1949年2月和平解放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拨资旧人民币5000万元,以原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北平分公司为基础,恢复办理保险业务。

  1949年9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文章,标题为:“外商在津设保险公司,必须呈请登记,津金融处已宣布登记办法”。

  1949年9月11日《人民日报》第10版刊登:“津市产物保险公司承保运输船员兵险,并与沪建立分保关系”。

  这两则新闻的时期背景:1949年1月天津解放后,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被接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以当地中国保险公司为基础,先行恢复办理保险业务。后经准备,将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改组为天津中国产物保险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前后拨资旧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按折实储蓄存入银行,作为赔款责任准备金,于1949年4月4日正式开业。当时因上海还未解放,原通过上海办理分保的渠道中断,只能暂时规定承保限额,火险为旧人民币200 万元,运输险为旧人民币100万元。后因资金升值和要保需要,5 月18日起又调剂了限额,火险为旧人民币1200万元,水杂险为旧人民币500万元。6月20日上海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复业后,8月与天津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建立了分保关系,再保险问题遂获解决。

  人民保险扬帆起航

  1949年10月17日《人民日报》第5版刊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通告,为通告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由,总保字第1号”。内容:“本行动发展生产,保护国家财富,并提高劳动人民福利事业起见,特呈准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并委任胡景沄、孙继武为总公司正副经理......”

  1949年10月19日《人民日报》第6版刊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告 保字第1号”,内容:“本公司奉令设立经营各种保险业务,资本金人民币3百亿元,总公司设于北京,业已准备就绪,定于1949年10月210日正式开业,各分支机构及业务范围,列表于后,特此公告。兼总经理 胡景沄 副经理孙继武。”后面列明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直属营业部,直属天津分公司和业务范围。

  1949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第2版刊登:“保证生产安全和劳动人民福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保险工作会议 肯定15方针 上海设立中国保险公司 展开海外业务。”(华北讯)中国人民银行动保证生产安全,提高劳动人民福利,及保护国家财产,特决定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该公司经过1个月的准备,总公司于本月210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各区设立分公司,各主要城市设立分公司及办事处。设在上海到华东区公司,天津的直属分公司,和原北京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改组的总公司营业部,亦于同日开业。......首先办理火灾保险、运输保险、运输兵险、团体人寿保险,计划中的尚有乘客意外险,折实储蓄寿险,畜生保险,农业保险等,凡公私企业、机关团体及各界人士都可向该公司投保。

  “(又讯)中国人民银行动准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成立,曾于9月25日至10月6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华东、华中、西北、东北、京、津均有从事保险工作之负责代表参加,大会对新民主义保险事业的方向,作了充分的讨论,明确规定了保险也必须为发展生产服务的基本方针;并指出了新民主主义国家保险事业的3个主要任务:1、保证生产安全,扶助贸易之发展,增进城乡物质交换;2、保障劳动人民生活之安定;3、保护国家财产。......对国外则主要的服从国际贸易的需要展开业务,目前应即斟酌与已与我建立外交关系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及新民主主义国家如何建立关系,同时向他们学习建设保险事业的经验。”

  “(又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了配合发展出入口贸易,特以原接受当中国保险产物公司为基础,另设立中国保险公司,专门办理有关外汇保险业务,中国保险公司即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直接领导下的1个专业公司,其机构主要设在沿海口岸,将来国际贸易有必要时,并拟在国外增设分支机构,现总公司已于本月20日在上海成立,并计划在广州、香港、厦门、青岛、天津、营口及海外星加坡、马尼剌等地设立分公司,资金为50亿元,目前已开始办理海路运输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中国保险公司之成立,标帜着我们全国范围国营保险公司的建设,为新民主主义保险事业的发展,建立了强大的国家机构。”

  1949年10月19日《人民日报》第6版刊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告 保字第2号”。内容:“查原中国产物、人寿保险股分有限公司,业经各地中国人民银行接受,改由本公司拨资改组更名为“中国保险公司”,总公司设于上海,分公司设于各沿海口岸,专营外汇保险业......”。

  时期背景:1949年下半年,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获得了决定性的成功。在这历史的转折关头,新中国政权的建立和统1新中国的财政经济。为更好地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增进进出口贸易、积累财政资金等方面的作用,迅速建立起统1的国家保险机构,实行对全国保险业的统1领导,甚为必要。

  1949年8月,由陈云同志主持,在上海召开了有华东、华北、华中、东北、西北5个地区的财政、金融、贸易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的财经会议。这是建国前夕1次重要的经济工作会议。创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建议就是在这次会议上提出来的。上海财经会议结束后,自9月份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原本的储蓄处干部为基础,并从上海调两批有1定保险经验的干部开始进行准备工作,9月17日总行正式备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呈请核准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组织的第1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于1949年9月25日至10月6日按原定计划在北京如期举行。第1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召开,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组建工作,为新中国保险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同时,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和直属营业部在北京西交民巷108号正式开业。由胡景沄兼任总经理,孙继武任副总经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成立,宣布了新中国统1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中国保险发展史从此揭开了崭新的1页。 前面的文章还阐明了中国人民保险与中国保险公司、中国产物保险公司的发展与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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