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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创重点药品价格备案制 涨价过快将被约谈

2017-08-07 14:54:23
医药网7月14日讯 7月13日,江苏省物价局正式发布《江苏省市场调理价药品价格行动规则》,从8月10日起实行。根据规则要求,我省将对重要常规药品及价格异常波动药品实行价格备案,涨价过快的经营者将被约谈,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首创重点药品价格备案制度   “每个人考取了驾照都可以开车,但是必须遵照交通规则,没有规则就会出现交通混乱。药品价格也1样,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遵守1定的规则,来保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省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孔祥平说,去年展开药品价格改革后,药品市场整体安稳,但的确也出现了部份药品价格大幅上涨、部份药品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等情况,给患者增加了负担。经过1年多的调研和准备,《江苏省市场调理价药品价格行动规则》日前正式下发。江苏是全国第1个制定药品价格市场行动规则的地方。   “药品的备案制管理将辨别两大类情况,1类是常规的备案管理,包括经常使用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药品,列入常规备案范围。另外一类是动态的,我们会设制1些触发条件,如涨幅到达多少、变动频率到达多少,或同类药品间比价关系出现明显不公道了,这些药品将纳入动态管理的备案目录。”孔祥平介绍。  乱涨价,当心物价局请你去谈话  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吴爱琴介绍,此次制定的规则还建立了药品价格改革评估机制。重点对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价格竞争不充分高价药品、临床易滥用药品、价格明显偏高或低于同类药品本钱的药品、同类药品与国际价格及不同地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药品进行价格评估,适时向社会发布药品价格评估报告。   “对涨价过快,或是不进行价格备案的药品经营者,我们将采取函告、约谈、公告等方式提示告诫,”吴爱琴介绍,对这类不守规则的经营者,将通过建立与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支付信息联合惩戒机制进行束缚。  此次我省还对5大类药品建立了分类管理机制,包括集中采购(谈判)药品、低价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创新专利药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  同1名称不同规格比价要公道   “目前江苏省新1轮药品集中招标已开始,目前妇儿急救药和低价药已开始挂网,更大范围的集中招标行将展开,这也是6年来全省药品价格的1次大范围变动,药品价格改革的影响将在此轮招标后集中表现出来,此时发布药品价格行动规则,也将规范企业在新1轮药品集中招标中的价格行动。”吴爱琴告知记者。  规则还对生产经营者定价提出了1些具体要求,比如对相同通用名称下不同剂型、规格、包装的药品要保持公道比价,且在1定时期内保持药品价格水平相对稳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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